(這又是書寫物品另一篇文章)
→→烏騅,我的另一個老朋友。
→→黑色的豪邁125cc。81年次。14歲。天秤座。三年來陪我走過一萬三千公里的路。
→→原本計畫今年二月把它賣了,換取一張回家的機票。不過因為延畢,所以它繼續留下來陪我在台北奔波流浪。也許一台14年的機車,跟一把13年的電吉他一樣,已經年邁了。從去年暑假以後,他開始生病。
→→第一次換了皮帶、普利珠、普利盤、離合器、空氣濾清器、煞車皮;第二次換了整流器、電瓶;第三次在上班的路上停下來買水煎包,因為腳架沒撐好,摔斷了排氣管;第四次後車輪在回家的路上慢慢卡死,齒輪組耗損過度;齒輪組換好的隔天,前車輪在回家的路上再次卡死,輪框報銷。
→→我在機車行掏出一次一次一遍一遍一張一張的千元鈔票,最後的一次,我的眼角隱約泛著淚光。也許是捨不得那一張張辛苦掙來的鈔票,更也許是捨不得我的老朋友已經年邁體衰。
→→大二那年的夏天,是我和烏騅的第一次遠行,出發的第二天我們在前往知本的路上摔倒。它到機車行充氣,我到醫院包紮,然後我們繼續旅行。從此我的手背多了一塊傷疤,它的身上多了兩道刮痕。我們一起環島,一起征服阿里山,一起在睡不著的晚上去雞籠山看日出,一起到台南生活了一個暑假,一次一次漫無目的的在台北流浪。
→→把它命名為烏騅,是因為我從小就對項羽以及他的坐騎的景仰,是因為它一身烏亮漆黑,更是因為替它的年邁卻健壯感到驕傲,像是一匹識途的老千里馬,經歷了十幾年的風霜,卻可以一再陪我馳聘沙場。
→→有時候不禁會想,如果去年就把它賣了,就可以省下後來修車的七八千塊。現在把它賣了,換到的錢可能還沒辦法給付這幾次修車所帶來的開銷。後來想想,既然賣給別人,別人也要花錢修車,自己整理好再把它交給新主人,讓新主人也替它的年邁卻健壯感到驕傲,我也稍稍對那七八千塊感到釋懷。
→→大二那一年,陳奕迅正在主打他的新歌《十年》,而我買了一把10年的老琴,以及一台10年的老車。那時候很雀躍,從此有了陪我聊天,以及流浪的兩位好伙伴,現在也是。
→→雖然明天要走路去上班,不過下班後就可以去機車行把烏騅接回家了。期待康復後的烏騅,恢復健壯的體格,繼續和我一起在台北車水馬龍的馬路上奔馳。
1 則留言:
你有几位老朋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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